突擊檢查發現四分之三的老闆違法

針對不穏定就業型態的突擊檢查,安省勞工廳逮住238個工作場所違反就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ESA),違規行為包括記錄不完整、 超時工作,以及沒有支付加班工資。

從健身房到保齡球館,看來老闆們都在努力遵守法律。

勞工廳針對不穏定就業型態的突擊檢查,發現78%工作場所違反就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這包括公眾知曉的機構。

這次全省突擊檢查了針對清潔、保安服務和娛樂設施的304個工作場所。大約238個工場觸犯法例。最常見涉及金錢的違規有加班費、公眾假期和帶薪假期。據勞工廳網站公布,在檢查後,勞工廳為工人取回36萬1千元沒有支付的薪金。

根據勞工廳的公布,一般來說,96%被確認違規的僱主都自願糾正問題。但是,勞工積極份子表示,檢查的結果顯示在不稳定的工作場所權利被侵犯的普遍性。

工人維權中心(Workers’ Action Centre)領導人之一Deena Ladd説,我認我們看到一般的是,違反就業標準已成為部分常態。當他們去工作,他們只會變成人們日常生活經歷的一部分。

曾在大多倫多的貨倉做臨工的學生Justin Kong補充說,工作不稳定的工人大膽講出有關弊端,很多很容易受到攻擊。

他對多倫多星報說,做這些工作的人很多是年輕人和新移民,會引起很多挑戰。

勞工廳長Kevin Flynn對多倫多星報說,他對領導夏季對不穏定就業的突擊檢查,取得實在的成果感到高興,但補充說,對違規僱主「不可接受的行為」,他很失望。

他在電郵的聲明說,我們將繼續我們的突擊策略,積極找出不遵守遊戲規則的企業。

多倫多星報接觸了14個違規的僱主,多數都說非故意犯規,以及結果是對法案有關他們的責任感到混亂。

違反10項條例,包括超時工作、帶薪休假和吃飯時間的清潔公司東主Victor Raj表示,他在這行業已有四至五年,但從沒有人告知他的責任。他說,所有違規已糾正過來。

有九項違規的護衛公司東主Dave Lavallee認為省的就業法「很混亂」。他的違規被罸款250元,包括牴觸超時工作的規例。他說,他不能準確的明白。

他對星報說,就像其他事情一樣,刪除難懂的條文。

但Ladd說,她不相信對老闆的要求太過繁重。

她說,身為工人,我可以說沒有人告訴我其實我要繳稅。嗯,真的,它是我的責任。我要找出要繳交的是什麼稅。加上勞工廳網站上有很多關於僱主責任的資源可用。

雖然很多違規涉及記錄保存不完整,Ladd指出,這樣的疏忽有特別的義意,因為他們意味著弱勢工人會失去公眾假期、帶薪休假和加班費的準確數目。這是問責制。我不認為這是過分的要求。

主動突擊檢查是勞工廳新的執法工具。檢查被認為是主動,因為他們不是基於工人的投訴而引發的。僱主會給予預先通知,勞工廳將會審核他們。

總的來說,勞工廳對就業標準的執法,仍然主要依賴時常犠牲自己工作的個別工人挺身而出對老闆作出投訴,而非主動突擊。

Kong說,監管系統這樣設置,是沒有道理的。舉證責任不應在我們已經知道被邊緣化的工人。

在2013/2014年,勞工廳進行了2,232次主動檢查。多倫多星報之前曾報道他們沒有發現的高違規率。最近針對臨時工介紹所的突擊檢查,揭發75%有違反法例。

Ladd說,這顯示為什麼我們需要大規模進行這樣的突擊檢查。

資料來源: http://www.thestar.com/news/gta/2016/01/20/inspection-blitz-finds-three-quarters-of-bosses-breaking-la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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