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薪酬護士協會另一場勝利

安省護士協會(ONA)對安省上訴法院的裁決感到高興。該法院裁定,2016年平等薪酬聽證委員會關於在與訟的療養院工作的婦女的平等薪酬裁決是不合理的。

爭論關鍵在於如何維持95%工人是女性的工作場所(如療養院)的薪酬公平。最初,這些療養院否認他們有任何義務維持平等薪酬。

法院認為,《平等薪酬法》的根本目的是糾正薪酬上的系統性歧視,為此,必須不斷比較男女工作類別。「法院認定,該法案清楚寫明是為了確保通過代理方法與男性比較,以便不僅實現並且要維護平等薪酬,」安省護士協會主席薇琪 · 麥肯納(Vicki McKenna)說。「法院認為,法庭的裁決是不合理的,並駁回了與訟的療養院的上訴和交叉上訴。」

麥肯納一直敦促福特政府和營利性療養院,結束他們15年來對女性主導的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法律鬥爭。相反,她敦促政府和營利性療養院尊重基本人權,尤其是在全球大流行給這些護理人員帶來如此沉重代價的時候。

麥肯納指出:「COVID-19大流行對這些營利性療養院中的敬業護士和護理人員做成了嚴重的影響。我們聽到福特政府公開稱讚這些女性為英雄,但在幕後,政府與療養院一起與安省護士協會和我們在SEIU Healthcare工會的同事鬥爭,試圖阻止她們獲得同等價值的同工同酬。

護理仍然是女性主導的職業,護士已贏得了為維持平等薪酬而與男性比較的權利。安省護士協會敦促福特政府不要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並停止阻止這些婦女獲得平等薪酬的權益。相反,政府應該以同工同酬的尊重來支援他們對英勇表現的讚揚。

安省上訴法院的這一裁決開創了一個先例,通過規定與男性工作和工資的比較來維持實質性工資公平,將推動更多婦女主導的工作場所走向公平。

平等薪酬是受安省《平等薪酬法》以及加拿大締結的眾多國際人權條約保護的基本人權。雇主有法律義務維持平等薪酬,以防止男女工資差距擴大。

安省的同工同酬日是2021年4月7日。將標誌著每一年婦女必須工作到這一天才能掙到男子上一年的平均收入。

來源: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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