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會反對法案賦予部長權力終止合法罷工

C-39號法案將賦予加拿大勞工部長終止合法罷工的權力。

Right to Strike

2026年10月1日,加拿大工會,包括全球工業工會聯盟(IndustriALL)成員 Unifor和聯合鋼鐵工人工會(USW),正在反對一項新法案,該法案允許聯邦政府以模糊的「國家利益」標準停止合法罷工。這項法案提出之際,距離國際法院確認加拿大已批准的《國際勞工組織第87號公約》保障罷工權,僅數月之隔。   

加拿大總理馬克·卡尼政府於九月提出《建設加拿大強力法案》(Building Canada Strong Act),即C-39號法案。其中包括修訂加拿大勞動法第107條。這涵蓋了聯邦監管的產業,如鐵路、港口、航空公司、電信和郵政服務。 

第107條已賦予負責勞工的部長廣泛介入爭議的權力。該法案將以更明確的措辭將這些權力寫入法律。一旦合法罷工或停工開始,部長可指示加拿大工業關係委員會下令復工、延長集體協議或施加具約束力的仲裁。 

特別調解員必須首先就該爭議提交報告。最終決定權在於部長,部長只需考量該罷工是否「對國家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響」。該法案並未對「國家利益」下定義,而且正如加拿大勞工大會所指出的,部長採取行動前無需徵得任何獨立機構的同意。 

Unifor全國主席拉娜·佩恩 (Lana Payne)表示: 

「這擬議的修正案賦予勞工部長特別權力,使其得以凌駕於勞工行使罷工權的能力之上。」 

Unifor支持部分法案,但強烈反對擴大第107條權力及國家利益測試。 

政府表示,這些變革將使勞資關係現代化。工會警告該法案將削弱罷工權。自2023年以來,聯邦政府已約十次使用第107條來結束糾紛或送交仲裁。 

其中數項介入現正在法院受到挑戰,指控其違反加拿大憲法保障的結社自由。 

USW全國總監馬蒂·沃倫 (Marty Warren)表示: 

「罷工權是一條紅線。第107條應該被廢除,而非為了讓政府更容易介入合法罷工而重寫。」 

沃倫警告說,一旦部長能結束罷工,雇主在談判桌上就沒有理由妥協。 

工會也警告更深層的矛盾:使罷工有效的關鍵經濟壓力,可能本身成為政府介入的理由之一。 

國際法是明確的 

在法案提交前四個月的五月,國際法院發表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諮詢意見。法院認為「工人及其組織的罷工權受國際勞工組織第87號公約保障」。 

加拿大勞工議會表示,如果該法案通過並附上其擬議限制,他們打算向國際勞工組織結社自由委員會提出申訴。 

IndustriALL總書記阿特勒·霍伊 (Atle Høie)表示: 

「國際法院已明確表示,罷工權受國際法保障。加拿大不能聲稱尊重國際勞工組織第87號公約,卻賦予單一部長結束任何合法罷工的權力。我們與我們的附屬機構及所有加拿大工人站在一起,要求國會取消C-39法案中的這些限制。」 

閱讀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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