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 了解你在工作場所的權利

你聽說它發生:休產假的婦女被解雇,但公司真的允許這樣做嗎?

根據職業專家說,這一切都取決於為什麼和如何解雇和何時,以及知道這些權利,可能意味保持你的工作和為之爭鬥的不同。

Clear HR Consulting首席顧問Cissy Pau表示,我們通常不建議雇主在(雇員)休產假時解雇她。(雇員)不能因為休產假而遭解雇。

但這有例外, 如果公司內部重組發生在休產假者的休假期間,休產假者可以被解雇。但是,Pau通常建議公司,讓休假者放完產假重回公司工作時才採取行動。

多倫多Whitten & Lublin律師事務所雇佣律師David Whitten則指出,如果一名婦女認為她被公司解雇是因為她懷孕,那麼這就是故事不同之處。

根據Whitten指出,在這種情況下, 有兩個法律適用于保護在工作場所懷孕的婦女:就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ESA) 和人權法 (Human Rights Code) 。

(基于在安省,Whitten說的是安省就業標準法和安省人權法。下同)

Whitten解釋說,就業標準法有特別條款,我們稱它做「保護假期」條款,規定雇主必須如何對待休產假和育兒假的雇員,它保護他們和他們的工作,如果他們合資格的話。休產假和育兒假,法例規定你必須受雇用至少13個星期, 然後你才能根據就業標準法保護自己。如果你在這13個星期內就需要分娩,你將沒有資格受到法例的保障。 這個13星期的規定,適用於全職、兼職、長久或固定期合同雇員,只有雇員受雇于雇主,都受就業標準法所覆蓋。

就算你的雇主不被就業標準法所覆蓋,還有第二個選擇提供保護:人權法。

Whitten指出,它說,你不能以不同的方式對待某人,或者根據父母的身份對他們的就業作出不利的決定, 而懷孕則屬於這一類。因此,就算你沒有受雇超過13個星期,即使你也許不能獲得就業標準法的保護,你可享用人權法的保護,它說他們(雇主)不能因你懷孕而歧視你。

就業標準法

Whitten解釋說,如果你符合就業標準法的資格,你可以得到17個星期的產假,連同35個星期的育兒假,合共一年。這被認為是保護假,因為這表示雇主在你結束52個星期假期時,有法律責任讓你重回你休假前的職位。

Whitten說,如果你之前的職位不再存在,雇主必須提供你一個類似的職位,如果有這樣的職位的話。如果沒有類似的職位和你的職位也沒有了,這樣雇主有權終止雇用你。

Whitten補充說,如果他們不能讓你復職到原有的職位或類似的職位,而你以前的職位或是類似的職位被發現存在的,勞工廳是你申請援助的地方。勞工廳的就業標準處會處理申請援助。

Whitten解釋說,雇主有時候會喜歡更換休產假的雇員。

Whitten表示,當有人復職的時候到了,我會接到雇主的電話說,他們仍然有這個職位,但他們喜歡現時的人,他比較好些。這並不是足夠的理由不讓一個人恢復原職。因此,這對婦女來說這是非常有力的保護,因為這意味著,即使替換者更受喜歡被認為更有能力,等等,你仍會取回你的職位。如果未能取回,你可以向勞工廳投訴。

如果勞工廳的就業標準官員發現投訴是合理的,可以下令雇主補回工資。

如果官員認為,在這情況下補回工資並不足夠的,可以給申訴人賠償。

他說,你獲得的補回工資,將從你原可復職那天到就業官員裁決那天計算,加上額外的金額或錯失機會的補償。 今年早些時候,聯邦自由黨在2017年聯邦預算案中推出新方案:18個月產假。

然而,如果父母親有興趣這樣做,這需要他們修改如何選擇使用他們的EI福利。

人權法的保護

就人權法來說,Whitten表示,應用的範圍更加廣泛一些,它指出你不能基于懷孕而歧視人。

如果你已經向勞工廳申訴和你是受益的,然而,也不妨礙你向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訴。

Whitten說,你可以宣稱你受到歧視。如果你申獲勝,你將會獲得免稅的一般損害賠償,所以你得到的錢是不用繳稅的。

委員會着眼于什麼,Whitten解釋說,這是懷孕對決定終止(雇用)有多大程度的影響,並不需要這是主要原因。

Whitten說,你不需要證明這是他們終止(雇用)你的唯一原因,你只需要證明它在終止的決定中發揮了一些作用。這就產生可反駁的推定 (rebuttable presumption),委員明假設有歧視,然後由雇主另行證明不是。如果雇主沒有記錄終止的理由,滿足委員會的需求,對雇主來說這是一個艱巨的責任。例如,如果取消這個職位真是好的,他們需要證明,這個職位的職責沒有被分拆分配到其他員工身上,他們要證明這個職位不再存在完全與懷孕無關。

告訴你老闆你懷孕的事

Whitten 和 Pau 一致認為,你要盡快告訴你的老闆有關你休產假的計劃。

Whitten建議,假設在ESA之下你已經受雇至少13個星期,你一知道就要告訴你老闆讓他們意識到你懷孕的事,你就受到ESA和人權法的保障。這沒有理由要保密,因為你的雇主不會被找到他們使用不知道的東西來歧視你。

Pau說,如果我提醒雇主,顯然給他們盡可能多的通知是好的。這給他們有機會適當地規劃。尤其是在前三個月,婦女並不經常知道會發生什麼,所以很多時候人們會等待,直到開始有顯示。

對產假期間婦女的提示

Pau建議婦女在休產假期間保持與雇主聯絡。

她說,你不必每天或每星期都做,只要每幾個月接觸一次,讓他們知道你的情況。她認為這對計劃休假後復職的婦女有幫助。要留意的是,事情的發生和任何重大的改變,不會在你復職時立刻全部發生。

她補充說,如果你的情況有任何改變,要告知你的雇主。

她表示,我們見到有婦女想提早返回工作或延長假期。讓你的雇主知道,從規劃的角度來說,再次提前通知真的有幫助。

Pau指出,不過,有些婦女會利用休假期間去尋找新職業。這有助她們去確定是否想返回舊職。因此,這會是一個好時機,婦女可以研究她們可能有興趣工作的其他行業和地方。這是一個很好的職業評估時間。

資料來源:globalnews.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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